没错,李向红喜欢沈长舟。
从他们出生起,两家就是邻居。
沈长舟自小性格就比较孤僻冷傲,除了跟沈家的几个兄弟姐妹,从不跟外面的人玩。
可他的外貌实在是太出众了。
十四五岁,少女怀春的年纪时,李向红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她的目光每次落在沈长舟的身上,就再也移不开了。
可她想了好多办法套近乎,都没有任何进展。
就在她不愿放弃的时候,沈家却传来了噩耗——沈长舟要去当兵了。
他走的那天,李向红的泪水差点将枕头给淹了。
可他还是走了,而她只能在课堂上思念他。
去年,沈长舟终于回来了,可也带来了另一个噩耗——他在战场上伤了腿,虽然还能走,但以后都是瘸子了。
李向红心疼他,可钱春花突然带她和妹妹去了一趟城里的亲戚家。
那亲戚是做医生的,媳妇是大学老师,两个人都是高知分子,收入丰厚,在城里住楼房,屋里别说是三转一响那些农村少见的东西了,还有好多她见都没见过的贵重东西。
而且,她们的伙食也好,不仅能吃饱,而且顿顿都有肉吃。
他们一共在城里待了两天,两天都不停的在外面逛。
去了大商场,见了好多名牌的衣服、鞋子和各种各样的东西,价钱贵的让人咂舌。
还去了电影院看电影……
去了好几个旅游景点……
回来后,钱春花只跟他们姐妹说了一句话:“农村和城市的区别,你们看到了,不怕告诉你们,我和你爹之所以吃不上饭也要咬牙供你们念书,就是因为几年前,我也像这次一样,走过这些地方,看过了城市的繁华。”
“我也想我的女儿们跟城里的那些姑娘一样,住楼房,吃的好,穿得好,可我和你爹没本事,我们这辈子就这样了,能给你们提供的条件也就这样了。”
“如果你们不甘心后半辈子都留在村里,就给我好好读书!混出个人样来!”
“但如果你们不想读书,现在就跟我说,与其让那个钱打水漂,我和你爹还能多吃几顿饱饭!”
说这话的时候,钱春花的目光紧紧的锁定在李向红身上,显然,这番话主要是说给她听的。
但身为妹妹的李向梅却先开了口:“我要念书!我要像舅姥姥一样当老师!城里的老师!”
李家虽然只有姐妹两个人,但姐妹俩都是争强好胜的性格,从小就谁也不服谁。
有李向梅在前面打头,李向红自然也不甘心,于是也说了同样的话,“我也要读书,混出个人样来。”
就这样,她回到了学校。
可初恋总是美好又难忘的。
纵然,李向红已经做了选择,可每次回来,看到隔壁那道身影,她依旧胸口不停地小鹿乱撞。
包括现在,当唐宁转过头,将精致漂亮的正脸面向她的时候,李向红明明已经猜到了她的身份,却还是故作不知一样,看向沈长舟。
“三哥,她是谁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