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帝大笑,当场下旨,封卫宁为定远将军,正四品。又赐了金甲一副、良弓一张、锦缎百匹。圣旨到边关的时候,卫宁的伤还没好全。她接了旨,把金甲和良弓留下,锦缎全分给了手下的将士。那天晚上,卫宁坐在营帐里,就着一盏油灯写信。“爹、娘,见信好。北狄已退,边关暂安。女儿升了定远将军,手下有五千人。陆征,就是我跟你们提过的那个副将,他对我很好。你们别担心,我一切都好。这里的月亮还是没京城的大,可看习惯了,也挺好看的。宁儿。”她把信折好,塞进信封里。想了想,又抽出来,在背面加了一行小字:“陆征说,等打完仗,跟我回京城看你们。他这个人,还行。”侯府收到信的那天,沈星遥正在后花园喂鱼。彩怡拿着信跑进来,气喘吁吁的。“夫人!小姐的信!!”沈星遥放下鱼食,接过信,拆开。她看了一遍,又看了一遍,看到最后那行小字的时候,忽然笑了。“她说陆征这个人,还行。”她把信递给卫铮,“你女儿说‘还行’,那就是很好了。”卫铮接过信,看了一遍,又看了一遍。看到“他对我很好”那五个字的时候,他的眉头皱了一下。“‘还行’?”他重复了一遍。沈星遥看着他皱起的眉头,笑了。“你这是什么表情?”“没什么。”他把信折好,还给她。“你女儿有喜欢的人了,你不高兴?”卫铮沉默了一会儿。“高兴。就是……想见见这个人。”沈星遥看着他,忽然伸出手,握住了他的手。“等打完仗,他们就回来了。”卫铮点头,没说话。他想起女儿走的那天,晨光里,她骑在枣红马上,回头看了一眼。他想起她三岁的时候,坐在他书房里翻奏折,小短手一页一页地翻,翻得认认真真的。他想起她出生那日,那么小的一团,睁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看着他。她长大了,她去了很远的地方,她做了他想做而没做过的事。她像他。“卫铮。”沈星遥叫他。“嗯?”“你哭了?”卫铮摸了摸自己的脸,是湿的。“没有。风吹的。”沈星遥笑了,笑得眼睛弯成月牙。她伸出手,给他擦掉脸上的泪,一下一下的,轻轻的。“嗯,风吹的。”后花园里桂花开了,甜丝丝的香飘过来,落了一身。池子里的锦鲤游来游去。沈星遥靠在卫铮肩上,看着那些鱼,忽然轻声说:“等她回来,我要给她做一碗长寿面。二十岁的生辰没赶上,二十一岁的得补上。”卫铮搂着她,下巴搁在她头顶。“好。我给她擀面。”“你会擀面?”“学。”沈星遥笑了,笑得整个人都在他怀里一颤一颤的。“好,你学。我们一起等她回来。”风吹过来,桂花簌簌地落,铺了一地的金黄。池子里的锦鲤甩了甩尾巴,溅起一朵小小的水花,在日光下亮晶晶的,像一颗眼泪,又像一颗笑。末世菟丝花vs疯批新人类1沈星遥睁开眼的瞬间,一把冰冷的刀正抵在一个男人的喉咙上。不对!是她的手握着刀,刀尖已经陷进他脖颈的皮肤里,渗出一线殷红。她整个人跨坐在他身上,姿势凶狠得像要结果一条命,而床上的男人烧得浑身滚烫,眼睫都在颤抖,却死死扣住了她的手腕。骨节分明的手指像铁箍一样收拢,几乎要把她的腕骨捏碎。沈星遥脑子里涌入的碎片还没消化完,男人已经睁开眼了。那双眼睛烧得泛红,像是淬了血的琉璃,里头翻涌着戾气和混沌,可开口第一句话,嗓音哑得几乎听不清,语气却狠厉得要命:“沈星遥,你特么想死是吗?”她愣住了。不是因为这句话有多凶,而是她认得这个场景。丧尸爆发,物资匮乏,作精女配家里弹尽粮绝,冒险跑进邻居沈灼家。而沈灼,这本书的男主角,二十三岁,被丧尸咬了却没有感染,此刻正发着高烧,神志不清,任人宰割。原主沈星遥看见他被咬了,又烧得迷迷糊糊,觉得这是个好机会,杀了他,独占他家里的物资。所以原主举起了刀。而她,就在这个瞬间,穿了过来。沈星遥的脑子像被人按了快进键,原著剧情哗啦啦地翻页,她记得这本书。女主陆婧会在一个月后出现,和沈灼并肩作战,感情升温,成为末世里最耀眼的一对。而原主呢?原主是那个圣母白莲花,圣母到害死了所有人,最后在一次去安全区的路上,被主角团当成诱饵丢了出去,喂了丧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