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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川县12(第4页)

酒过三巡,吴廷敬突然和李老爷说道:“我想求娶贵府小姐。”

目光灼灼,似是酒话,又像是思索许久后郑重说出的。

李老爷一下子酒就醒了,样子很是生气,刚要说什么,吴廷敬立马又说:“我愿意入赘。”

“你说真的吗?”李老爷气立马消下去,看着吴廷敬的眼睛问道。

“真的,我爱慕李小姐许久。”吴廷敬镇定自若地与李老爷对视。

李老爷移开了视线,摆了摆手:“你先走吧,我再想想。”

吴廷敬离开了李府,但他没有回乡了,而是待在了万川县。

家里又什么好回的呢,只有个瘸腿贫穷的老母,一个惹人讨厌的累赘。

不出所料,李老爷答应了。

吴廷敬入赘到了李府。

后面也顺利地当上了万川县的一个小小县丞。

当然,这其中也有点李府的小小运作。

他享受着李府的奢华,常常拿着银钱与同僚喝酒,在酒桌上听着他人恭维的漂亮话。

遇到乞丐他也会仗义疏财,观察着他们拿到钱时的表情。

吴廷敬的虚荣感被满足。

原来不缺钱是这个感觉啊。

但慢慢地,总是有人在背后议论他赘婿的身份,甚至还有人怀疑他的官位是买来的。

李嫣然也总是对他淡淡的,吴廷敬知道,她肯定是因为看不起自己的出生。

不就是个富商小姐吗,傲气些什么。

他现在可是百姓官。

后面因为提出开发夜市的政策,得到了知府的赞赏,他升为了县令。

他开始越来越讨厌自己赘婿的身份。

还有那个什么李老爷,总是管着他,不就是一个商户吗?

于是就有了后面发生的事。

在铡刀落下的那一刻,吴廷敬回想起了他十岁的时候。

从来没记起来的回忆在此刻无比清晰。

他父亲在他十岁那年被人酒后杀害,因为凶手与官府有关系被包庇,他父亲的死不了了之,他母亲的腿就是在为父亲讨公道时被恶吏打伤的。

那年,他被官吏拦住,苦苦哀求却没有人在意,看着母亲被打的血肉模糊的双腿和旁边得意笑着的凶手。

他泪眼模糊地暗暗下决心,他以后一定要当官,让所有人看得起他,不再受人欺负。

而且他当上官后,肯定是个公正的好官,绝对绝对不会有冤案出现。

十岁的他这样想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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