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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第1页)

什麽叫做她在台北有喜欢的人?

是刘于甄误会了茗微的意思,还是她本来就是那麽说的,他得弄清楚才行。

“你要来找小矮人?好啊,我们在西亚饭店的别墅房。”刘于甄在知道他要过去後,这麽告诉他,“我哥跟你说我参加派对?不是啦,是丹尼尔的家族旅行,我想我也是他们家的媳妇啊,所以这两天都在陪他那些叔叔伯伯婶婶表哥表妹堂哥堂姊,跟著住在这边是方便他们找人嘛。”

“丹尼尔的家族旅行,你拉茗微过去做什麽?”

“她自己说要来的啊,而且我看她这两天也玩得满高兴的,西亚的别墅房做得真的很不错耶,七间大房,还有游泳池跟会议室,而且我告诉你喔,”刘于甄的语气显然十分开心,“饭店派给我们的管家帅得不像话,好像乔治库隆尼。”尾音上扬再强调一遍,“乔治库隆尼喔。”

她顿了顿,又说:“哎喔,我不跟你讲了,那个不知道是叔叔还是大堂哥的人在找我了,我们住玫瑰房,小矮人下午都会睡一两个小时,我等一下就会交代管家,你自己去找她吧。”

☆ ☆ ☆

唔,好好睡喔……

茗微些微的翻过身,将脸埋在胖枕头的绵软里,果然不愧是玫瑰房,好像用玫瑰薰过似的,那种甜香好舒服喔。

叩、叩。

如果没有敲门的声音会更棒吧,她想。

刘于甄一定又是忘了带什麽东西或者要补妆之类的,反正这房间只有她们两个住,除了她,也不会有别人。

很困难的睁开眼睛,茗微下了床,拉开门後也没看来人是谁,直接又转过身,倒回床上,将被子一拉,预备继续作梦。

刚才在想什麽?喔,对了,她昨天跟李佩芝通过电话,知道蒋克祺跟陈雅蕙已经从拉斯维加斯回来了,理论上是该马上到开罗的,不过饭店体恤他们出差多月,加上预备接手的工作又是长时间,是以打算让他们休息一阵子。

李佩芝也不敢保证一阵子是多久,只含糊的说,你再忍耐一个月。

茗微当下便算了起来,一个月就是三十天,就是七百二十个小时,就是四万三千两百分钟,就是两百五十九万两千秒。

好久喔……

即使只能早一秒,她都想快点回到台北。

她想家,想念巷口的那只小黄,想念麦当劳的猪肉满福堡,想念捷运站里播报员的声音,还有,听说7-eleven出了种新饮品——香草牛奶,安安说喝起来像液体的小美冰淇淋……所以她拚命的鲁李佩芝,要她想办法,就算是只缩短一天,她都会觉得高兴。

四周很静。

没有刘于甄式的嚷嚷,玫瑰香中流动的是一种安宁的氛围,甜软的感觉中,一双手轻轻抚上她的脸颊,很大,很粗糙……

茗微睁开双眼,看清楚来人後一怔,“你怎麽在这?”

谷天霁笑,“来找你。”

来西亚饭店途中,他原本是因为“你又不是她的谁”跟“她在台北有喜欢的人”这两句话耿耿於怀的,可是在看到她半睡半醒的迷糊神色後,那些微的不愉快全烟消云散——面对这样可爱的一张脸,他突然间再也气不起来。

他将她的刘海拨开,“还没睡醒?”

声音很温柔,可是茗微并没有发现。

她平复了的怒气以及委屈,突然间又复活起来。要不是他当著玛琪朵的面把她推走,她根本就快要忘记那件事情了。

很多年前,他曾在画室檐廊下偷吻过她。

他以为她睡著了,但她没有,大雨过後的闷热天气,怎麽可能还睡得著,她只是有些倦,靠在他身上假寐而已。

偷吻她,也没说喜欢她,就这样跑去美国说要游学,给了个找不到他人的电话,虽然,他在她刚到开罗时跟她解释过是怎麽回事,但他知不知道那件事情搁在她心中?

然後在这麽久之後,他又突然说喜欢她,激情过後,当她打扮妥当的去找他,他却假装没看到她那种要跟去的眼神。

她知道他跟玛琪朵要去孟斐斯,她对埃及不熟,查了地图才知道孟斐斯在大开罗里,就算用走的,也不用三天的时间。

少年时期偷吻她後,人就不见了。

长大欢爱过後,人,还是不见了。

恶梦重演的感觉让她忍不住皱起居,那些她勾勒出来的粉红泡泡在瞬间消失,一方面觉得自己呆,怎麽会以为那就叫不一样,一方面又觉得他怎麽会这麽过分,每次都对她做一样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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